设立城管的初衷是想通过管理让城市变得更为有秩序,但是自从城管设立以来,对于城管的争议声就一直存在,经常会有城管和摊贩之间的纠纷登上热搜榜。两者之间之所以会产生纠纷,其实双方都是有责任的,一方面是因为有些群众法律意识薄弱,违规时不配合城管的执法,另一方面是因为城管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不文明执法的行为。
近日,广东韶关的一名水果店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有城管的执法人员在自己不在店中的时候将自己店中的水果搬走,而且在这过程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留下任何扣留收据。
一起随小编去了解下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对于店主的控诉,当地有关部门又是作何回应。
事件时间地点:2024/08/17 09:20分左右,广东省韶关新江镇某家水果店
事件经过:水果店主将店铺内的监控视频上传至网络,并称多名执法人员在自己不在店内的时候,以出店经营为由,在没有留下任何扣留收据的情况下,搬走自家店铺的多箱水果,而且搬走的过程中有暴力装车的行为。
从水果店主发布在网络上的监控视频录像中,可以看到此次事件的完整过程,当天09时20分左右,一辆车顶亮着警示灯的黄色皮卡车缓缓地进入店铺监控摄像的范围内,驾车的司机并未下车,然后3名身穿制服的人员和一名穿着黑色短袖T恤的男子进入到监控的视线内。
几名男子没有任何提醒或者言语,也没有和水果店的店主打招呼,直接上手将摆在店铺最外面的几筐水果往车辆上搬。
而在搬走水果的过程中,出现暴力搬运的情况,在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该名未穿着制服的黑衣男子直接将整筐的水果甩上车辆的车厢中。
在短短的几十秒内,这几名人员将外围的水果搬空,然后在没和店主做任何照面和留下任何收据的情况下驾车离去。
事后,水果店主将店铺的监控视频发布到网络上,并称当时店铺中并没有人,对方在没有人在场的情况下,以出店经营为由,将自家店铺最外面的水果搬走,她还拍摄了店铺的图片,表示摆的东西隔人行道还有一段距离,并未占据人行道经营。
疑似执法人员在店铺无人的情况下将水果搬走,这个新闻一经媒体报道,就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有网友不禁感叹,现在做实体实在是不容易,不仅要想着吸引客人,还要应付各个部门的检查。
有网友质疑为什么执法的时候未穿制服,而且无人在场的时候执法是否符合规范。
也有网友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被搬走的水果后续会被如何处理,调侃不如直接将店铺的收银台也抬走算了。
事后,有媒体的记者联系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据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回应,称近期辖区内正在进行六乱整顿,每天都会有执法人员先向店主劝导,关于是否在执法的过程中有出示执法证和收缴凭证以及是否有粗暴将商品扔进执法车等问题,会协调执法队作出回应。
在我看来,城管和商户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之所以双方之间的矛盾一直不断,一方面是因为确实是有些商户的法律意识淡薄所造成,而另一方面,与执法队伍的素质不足,在执法的过程中缺乏人性化和柔性化有关。
因为普通的民众通常对于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知识缺乏,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城市管理,城管部门在进行执法的同时,需要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商户可以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
同时城管部门需要加强自身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促进执法更为规范化、人性化。
此外,在制定相关法规的时候,需要切实地从民众的利益出发,充分地考虑到民众的实际情况,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得法规更为人性化、合理化。
在此次的事件中,暂且不论水果店主摆在外面的行为是否属于出店经营,就算是真的有违规的行为,但是城管在这次执法的过程中仍旧是存在多处执法不规范的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中第三章办案规范中第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可回溯管理。第十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场所设施、扣押财物。对先行登记保存或扣押的财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
在此次事件中,城管在店铺无人时,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水果搬走,而且在搬运的过程中出现暴力搬运的情形,并且全程都无工作人员在对执法的过程进行记录。
此外,着装规范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在此次的执法过程中,有一名未穿制服的男子同样参与的执法的行为。
城市的秩序需要执法人员和民众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去共同维护,如果城管能够进一步提升执法的透明度、公正性和人性化水平,并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与合作,注重平衡好执法的严肃性与人性化需求,那么便可以更好地确保制度的利能够最大化,弊端则能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天选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