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上,持续一整天的长沙9岁女孩遭老师三角尺砸伤案庭审休庭,女孩小雨的父亲刘先生及代理律师臧梵清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嫌疑人宋某明当庭翻供称,自己管的学生、上的课远远高于其他老师,投掷尺子行为系无心过失,曾写信想道歉,但刘先生称从未收到过,刘先生一方认为还有四五项事实未查清,存在漏罪可能,其代理律师已提请检察院再深入调查。
8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9岁小学女生被老师投掷三角尺嵌入头部,钛网修补治疗一年来后遗症严重》为题,报道了2023年9月6日下午4时,在上午托的9岁长沙梅溪湖博才小学学生小雨(化名),无故被信息科技老师宋某明用三角尺投掷,尺尖嵌入头部,造成小雨二级重伤,经历开颅手术仍落下九级伤残一事。2024年8月16日上午,宋某明涉嫌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8月16日晚上7时许,长达8个小时的漫长庭审宣布休庭。刚走出法庭的小雨父亲刘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法官未允许孩子出席。站在审判席的宋某明依然瞪着他,眼神更不友善,并推翻了此前想砸其他学生的供述,当庭翻供称,其只是“对着这个桌子砸,就把尺子砸到桌子上面,反弹到了小雨头上。”
“他说有写过信,有道歉想法,我没收到这个信,这个摆明是假话。”在刘先生看来,宋某明就连程式化的道歉也不诚恳。
刘先生介绍,虽然公诉机关并未提及宋某明曾有过暴力打学生被处分的前科,但建议对宋某明量刑6至8年,并提议取消其教师资格证。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极目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宋某明是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在编教师,负责2003班的课后服务。
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来到长沙市博才梅溪湖学校南校区宏利楼一楼四年级2003班教室,发现教室内30余名学生一直在吵闹,经宋某明提醒后部分学生仍未改正。其中,一名学生因为玩娃娃玩具被宋某明没收,一直央求宋某明返还。
宋某明持教鞭要求该同学返回座位,但该同学返回座位后仍与宋某明进行理论。加上其他学生吵闹,宋某明持教鞭在讲台上敲了几下后便走出了教室。
不久后,宋某明返回教室将讲台上的桌子掀翻以震慑学生。随后,宋某明将教室内放置的一白色硬塑料三角形教学尺子折断后,用力将半截尺子砸向前述玩娃娃的同学所在方位。尺子最终砸到了坐在前排的刘某某(小雨)额头,导致其当场流血不止。宋某明立即将刘某某送到校医处进行处理。因伤势严重,小雨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某明肯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尽全力让他承担重大的刑事责任,来为孩子讨回公道。”刘先生的代理律师臧梵清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法庭上,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围绕宋某明投掷尺子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进行。
“他的律师和他主要就是提出,不是故意伤害,而是过失。”臧律师称,宋某明律师的辩护,意图为其大大减少刑期,“一旦形成过失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判处缓刑,就不是实刑,就在家待着行了,这样对孩子权利的保障是非常不利的。”
在臧律师看来,宋某明的翻供行为,恰恰说明其主观方面有极端的恶性,没有悔罪的表现。其自首情节也被取消,“所有从轻减轻的情形都没有了,自首行为也被取消了。”
臧律师介绍,虽然检察院在校方的责任问题上并没有相关陈述,但自己反复强调,“如果说这里面有重大的刑事责任问题,这是需要校方承担相关责任的。”
“为什么关键的场所,关键的地点监控就消失了呢?如果你是整个内存出现了问题,为什么只有这个(监控摄像头)内存出现问题,而那个(监控摄像头)内存没有出现问题?”臧律师称,针对校方称有的关键场所监控视频无法提供的情况,他认为,监控消失的原因、是否有人为的操作,都令人起疑。
“到底是谁(可能)隐匿或者毁掉监控,校方的责任就是校方的责任,校方可能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肯定有其他责任,比如说管理严重失职行为。”臧律师介绍,根据 2019 年的相关规定,学校要实行监控的全面覆盖,并与公安机关联网,但这一要求在该校并未落实。
其在庭上已提请检察院提醒法院再进行深入调查,“如果经过严密的调查,发现监控录像确实是人为删除等,相关人员一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宋某明在当庭陈述时也称,其要上的课、管的学生,远远高过其他的老师,“校方在分配老师、安排授课等问题上,都有重大的责任。”
“校方是校方的责任,犯罪嫌疑人是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两个责任不能混同。”臧律师说,宋某明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校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果校方涉嫌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更严重的犯罪,校方相关的人员要承担重大的刑事责任。
“还有好多事实,有好多的情形,审判长也跟公诉人示明,需要再进一步调查。”臧律师表示,针对班主任周某等老师试图隐瞒等细节,自己与同事也在庭上有提及。大概还有四五项事实未查明,针对相关学校要承担重大责任等问题,其认为可能存在漏罪的问题。审判长最后陈述是,将择机宣判或另行组织开庭。